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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警营文化标语锦集200条

2023-04-08 17:14繁星中文网

派出所警营文化标语锦集200条

2016关于110宣传日活动策划方案

  【篇一】

  一、活动主题

  110,守护您平安

  二、活动时间

  201*年1月8日至10日

  三、宣传内容

  要紧紧围绕“110,守护您平安”的宣传主题,以弘扬“漳州110”精神为主线,大力宣传近年来我县110工作所取得的成效和为民服务实践中推出的新举措和新办法,特别是在打击犯罪、维护治安、服务人民、服务社会等方面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教育引导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理解110、关心110、爱护110、支持110,共同促进110的发展。要以宣传我县公安机关在综合警务改革创新中构建起的“扁平指挥、属地管辖、网格巡逻、责任到人”新型警务机制所发挥的效能为重点,结合王惠敏厅长莅漳调研提出的“创新管理、优化机制、规范执法、强化服务”要求,结合市局即将出台的《大力弘扬“漳州110”精神 打造全警110工作意见》,结合开通12110短信报警、异地拨打110报警等便民利民措施,以及接处警短信回访评议、倒查整改、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等活动成效,认真梳理、提炼并积极推广110接处警工作及全警110的新举措、好做法,确保“漳州110”旗帜永远高高飘扬。同时,要继续强化110常识的宣传,引导公众珍惜爱护110、正确使用110,努力减少无效报警和恶意骚扰等现象。

  四、宣传形式

  (一)开展一次街头宣传活动。1月10日为宣传活动统一行动日,要通过设立咨询台、悬挂横幅、摆放展板、印发宣传册等常规宣传方式,在中心地段、繁华场所等群众较为集中的区域,因地制宜地举办宣传咨询活动。

  (二)开展一次民警进社区活动。结合即将开展的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派出所要组织民警深入社区,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宣传材料和征求意见表、个别走访等形式,征求群众对110接出警工作的意见、建议,重点回访曾经投诉过110或接处警短信回访中不满意的当事人,调查情况、消除误解,进一步增进警民互信。

  (三)开展一次微博直播。借助公安微博这一新兴媒体的影响,拓展警民沟通联系渠道,对各单位的活动情况进行广泛宣传,并在110宣传日当天,通过公安微博对活动进行直播。

  (四)开展一次走访慰问活动。各单位要深入走访结对帮扶困难群众,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学习、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传递党和政府的关爱和温暖,树立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

  (五)开展一次媒体集中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通过组织访谈、专题报道、邀请记者跟踪采访等形式,进一步扩大宣传面。

  五、县局110统一行动日宣传活动安排

  活动时间:1月10日上午9:00开始

  活动地点:古街路口

  分工安排:由县局相关警种部门组织上街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具体分工安排如下:

  1、指挥中心:在活动现场组织民警开展110常识宣传、12110短信报警、网上110报警服务宣传;开展110日常法律、相关公安业务咨询;发放《安全防范手册》等宣传品。

  责任领导:郭锡旻主任

  2、治安大队、南诏派出所:分别在活动现场设立户政、交通安全、治安防范、禁毒等宣传站点,通过向群众发放交通安全宣传单、治安防范宣传单,现场解答防盗窃、防诈骗、防火灾常识,特别是要大力宣传去年10月开通的“96110转8福建警方防骗咨询热线”及近期的“雷霆治爆”专项行动。

  责任领导:林军大队长、沈诏东所长

  3、经侦大队:结合实际与相关部门联合举行防范非法集资、信用卡犯罪等金融犯罪、知识产权犯罪、商贸犯罪及打击传销等相关宣传;以剖析案例、风险提示等多种形式,宣传各种经济犯罪活动的危害,揭露犯罪手法,增强群众的防范意识和能力。

  责任领导:沈陇武大队长

  4、禁毒大队:通过展示毒品实物、禁毒展板和发放宣传单、现场讲解等形式,开展禁毒宣传知识活动,提高广大群众“珍爱生命,拒绝毒品”的自觉性。

  责任领导:黄舜强大队长

  5、消防大队:通过发放消防宣传材料,接受群众现场咨询的方式,推广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群众恳谈,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消防安全专群结合的新途径,不断提高群众抵御火灾能力,确保社会安全稳定。

  责任领导:周继秋大队长

  6、交警大队:通过发放交通安全宣传材料,开展交通安全咨询,大力宣传新交规;征求群众对城区道路交通管理、交通违法处理、交通事故处理、车辆及驾驶人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解答群众涉及交通安全方面的咨询,并负责维护现场交通秩序,确保畅通

  责任领导:黄剑鹏大队长

  7、政工室:负责统一行动日当天各警种部门的活动安排,组织现场的宣传报道,并开展微博在线直播。

  责任领导:张望春主任

  8、警务保障室:负责活动场地安排、标语张挂、桌椅布置及茶水供应等后勤保障工作。

  责任领导:李小明主任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110宣传工作在展示民警良好形象、密切警民关系和推动公安工作发展等方面的重要意义,将此次110宣传活动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精神的一项具体行动和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前期热身,切实加强领导,狠抓措施落实。活动期间,县局将成立以县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徐斌任组长,党委委员、政工室主任张望春,党委委员、指挥中心主任郭锡旻为副组长,有关警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110宣传日”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本次宣传活动的筹备、策划、实施,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细化措施,明确责任。各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措施,将责任分解落实到民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各单位也要加强协调保障,警务保障室要为活动安排专门经费,调配必要的车辆和装备;指挥中心要主动加强与消防、交警等警种部门沟通协调,切实形成合力;宣传股要充分挖掘新闻资源,积极引导地方主要新闻媒体在重要栏目和重要版面加大宣传力度,力争使活动取得最佳效果;县局也要加强与县政府、文明办、电力、民政、环保等联动单位的协调配合,共同开展咨询答疑活动,大力宣传110拓宽服务范畴、开展社会联动等方面的便民利民措施,使110工作更加深入人心。

  (三)精心策划,强化宣传。各单位要提前谋划,及早加强与宣传股和新闻媒体的协调沟通,主动了解宣传需求,并精心准备鲜活案例、感人事迹和先进典型素材,确保宣传有声有色。要集思广益,灵活创新,不仅要充分利用电视台、电台、报纸、户外LED显示屏等传统新闻媒体、媒介外,还要依托公众服务网、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特别要借助公安微博的影响力,通过在线访谈、微访谈、微博联动直播等有效形式,全方位、深层次、多渠道开展宣传活动。

  【篇二】

  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的部署,为大力宣传公安机关110接处警工作,充分展示110在依法打击违法犯罪、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积极推进平安中国建设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增进人民群众对接处警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市局拟于2015年1月10日上午组织开展以“110,与您携手共创平安”为主题的“110宣传日”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密切警民关系,树立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亲民、爱民、为民新形象,全面宣传110打击犯罪、维护治安、服务群众的新举措,进一步强化长乐公安在人民群众中的影响力、认知度、公信力,切实提升保民平安、服务社会、规范执法、队伍管理的水平,推动长乐公安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2015年1月,市局将紧紧围绕“110,与您携手共创平安”这一主题,组织开展“110宣传日”活动,进一步增进社会各界对110报警服务工作的理解、关心和支持,促进和谐警民关系建设。为确保此次“110宣传日”活动顺利开展,市局成立由刘赛铃副书记任组长,指挥中心、政工室、警务保障室、治安大队、刑侦大队、经侦大队、禁毒大队、网安大队、消防大队、交管大队、巡特警大队、各派出所领导为成员的“110宣传日”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指挥中心主任潘永杰兼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110宣传日”各项具体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活动步骤

  此次宣传活动分为两方面。一是各派出所紧紧围绕“110,与您携手共创平安”的宣传主题,大力宣传110在打击犯罪、灾害救援、应急处突和救危解难等方面的先进事迹,大力宣传12110短信报警、微信报警、微博报警、网络报警、视频报警和反诈骗110线上报警等便民利民服务措施,充分展示近年来110建设发展的新成果。同时,要继续强化110常识的宣传,引导公众珍惜爱护110、正确使用110,努力减少无效报警和恶意骚扰等现象。各派出所在1月份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便民利民和公安工作宣传活动,并主动征求辖区群众对110接处警工作的意见建议;二是1月10日根据市局统一安排,在繁华地段开展“110,与您携手共创平安”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活动。在活动现场悬挂横幅、摆放展板、发放宣传品、开展便民利民活动和收集群众意见建议等宣传活动。

  三、具体任务

  (一)征求意见活动

  各派出所要在1月9日前邀请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警风警纪监督员及群众代表走进警营,组织开展警营开放日活动,向辖区群众介绍201*年全年本辖区公安工作及取得的成绩并征求群众意见,使广大辖区群众了解辖区治安形势、参与辖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支持公安工作。

  (二)集中宣传

  2015年1月10日上午9点,市局将在会堂广场进行集中宣传。届时,治安、刑侦、经侦、禁毒、网安、消防、交管、巡特警、城关所、航城所等单位安排民警到场进行现场咨询活动。各单位要提供反映我局警营文化建设、打击犯罪、强化治安防范、信息化建设、畅通工程和110接处警工作等方面成果的图片展板、宣传单等宣传资料,并按规定时间将宣传品送至指定宣传地点。指挥中心负责做好协调工作;政工室负责邀请新闻媒体做好宣传活动;警务保障室负责场地联系、横幅制作、展台设置等相关事宜。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谋划,认真组织。

  110是公安机关受理群众报警求助的窗口和应对处置重大突发情况的指挥枢纽,有困难打110已成为广大人民群众遇到危难、身处险境时的第一选择。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110宣传工作,对于锻造公安工作品牌、展示公安民警良好形象、构建和谐警民等方面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重要载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谋划安排,务求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二)创新思路,突出重点。

  此次宣传日活动,各单位在宣传活动中要体现各自工作实际,坚持“传统宣传方式与现代媒体手段相结合、网上宣传与网下互动相结合、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因地制宜、形式多样地开展各项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体、报纸、刊物、电视台、公交广告、广播电台、互联网、手机短信、微信、微博等宣传手段,采取制作板报、设立咨询台、专题访谈、邀请记者随警采访等围绕主题、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切合实际、贴近群众的宣传方式,形成全方位的宣传阵势和舆论氛围。要大力宣传110在打击犯罪、维护治安、服务群众工作中涌现出的感人事迹和先进典型,同时也要公开曝光一些恶意骚扰、滥打110的反面典型;既要从社会和群众的视角准备素材、开展宣传,又要加强安全知识普及,使群众了解正确拨打110和通过110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知识。

  (三)警容严整,语言文明

  参加“110宣传日”活动的民警统一着冬季执勤服(戴大檐帽)。宣传活动中要做到警容严整,举止端庄,语言文明,待人热情礼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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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16公安机关110宣传日活动实施方案

6.2016公安局“110宣传日”活动策划方案

2016年110宣传日活动策划方案(精编)

  【篇一】

  为认真贯彻上级公安机关全面开展“110宣传周”活动要求,充分展示公安机关110民警“打击犯罪、维护治安、服务群众”的良好形象,大力加强和改进110接处警工作,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现制定活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亲民、爱民、为民,110在您身边”这一宣传主题,紧密结合党的十八大精神,突出宣传重点,广泛开展各种宣传报道活动。同时,要结合我市警务机制改革在加强110接处警工作机制建设、提高快速反应能力等方面积累的经验和作法,大力宣传110接处警工作机制建设情况,大力宣传110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情况,大力宣传110打击犯罪、亲民爱民为民措施情况,让群众“零距离”感受110接处警工作,最大限度地赢得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信任,树立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

  二、组织领导

  110已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成为公安机关一面旗帜、一个品牌、一种精神。市局高度重视此次110宣传活动,成立由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陈菊新为组长,指挥中心、办公室、政治处宣传科、户政科、经文保科、行政许可服务科、警务保障科、督察大队、交巡警大队、消防大队、信息科技大队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宣传内容

  (一)紧紧围绕“亲民、爱民、为民,110在您身边”这一宣传主题,以便民利民措施和展示110亲民、爱民、为民的良好形象为宣传重点,大力宣传110开辟“交通绿色通道”救助危重病人、建立数据库帮助寻找走失老人,以路灯杆为标识设立110报警提示牌,电话回访报警人等一系列便民利民服务举措,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二)紧密结合近年来110在打击犯罪、维护治安、服务人民等方面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和感人事迹,围绕公安工作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把110宣传工作贯彻全年始终。

  (三)结合警务机制改革创新,大力宣传警务新机制下,通过扁平化指挥机制的建立,公安机关打击犯罪,服务群众能力和水平的提升。

  (四)向广大群众宣传110报警常识,普及正确报警、自我防范等常识,提高群众自防自护自救的能力。

  (五)向社会大力宣传110全天候受理群众电话和网络举报投诉。

  四、工作部署

  “110宣传周”活动从2016年1月4日至10日,为期1周。市局分两个层面进行,分别为市局统一组织和各基层派出所自行组织。

  【篇二】

  一、活动主题

  为大力宣传110在打击犯罪、维护治安、服务群众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和取得的.显著成效,充分展示“人民公安为人民”的良好形象,不断增进人民群众对110的理解和支持,20**年1月,港口区公安机关要紧紧围绕“110,与您携手共创平安”,结合港口区的具体情况,集中组织开展以“微笑城市 110邀您同行”为主题的110宣传活动。

  二、活动时间

  20**年1月1日至20**年1月31日。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此次宣传活动的组织领导,分局成立110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由分局党委书记、局长韦更望担任组长,党委委员、副局长莫自华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分局各单位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分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此次活动的组织实施,由办公室副主任全宏燕担任办公室主任。

  四、活动内容及形式

  (一)召开“110宣传日”新闻发布会。1月9日上午9时,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110接处警工作成果、鲜活案例和感人事迹,大力宣传110拓展服务范畴、开展社会联动等方面的便民利民举措。通报110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引导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爱护、理解、支持110,共同促进110的发展。

  分局各警种部门特别是一线接处警单位要总结提炼2014年接处警工作数据、亮点、典型案事例,特别是在接处警、救助群众等工作中采取的便民利民措施、涌现的好人好事、发掘的先进典型等,要在1月7日上午下班前形成文字材料报办公室汇总。办公室要在1月7日下午下班前及时上报市局宣传科。

  (二)举行110街面宣传活动。1月9日上午11时,分局在防城港市实验小学门口举办20**年“110,与您携手共创平安”和“微笑城市 110邀您同行”主题宣传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1. 由办公室负责活动现场影音设备租借及在周边围墙悬挂“110,与您携手共创平安”和“微笑城市 110邀您同行”横幅;

  2. 分局国保大队、刑侦大队、治安大队、经侦大队、禁毒大队、交警大队、消防大队需携带1张展板供现场展示(1月7日下午下班前将展板内容提供给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制作摆放);

  3. 由办公室制作摆放港口公安分局、港口交警大队、港口边防大队、港口消防大队等单位台卡;

  4. 由白沙万派出所对接联通公司提供桌椅、阳伞,协调实验小学用电;

  5. 政工室、国保大队、刑侦大队、治安大队、经侦大队、禁毒大队、交警大队、消防大队、边防大队、白沙万和渔万派出所等警种部门要制作宣传单等资料实地发放,接受现场群众咨询,各单位至少2人到现场参加活动,统一着冬执勤服,戴帽;

  6. 由办公室安排宣传员跟踪拍摄拟稿,同时做好活动现场微博直播工作;

  7. 因活动时间恰逢学校放学,车辆、人员众多,由交警大队提前做好交通管制,白沙万派出所2名同志维护现场秩序。

  (三)邀请各界群众体验110接处警工作。各派出所可邀请社会企事业单位人员、学校师生、社会监督员及各界群众代表到110报警服务台体验接警工作,由各派出所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安排,提前报局办公室与市局指挥中心对接安排好参观。各单位也同时以座谈方式,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对接处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让广大群众更加了解110接处警工作,增进对110工作及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四)平面媒体宣传工作。市局在防城港日报和防城港电视台开设专栏专版,开展110主题宣传月活动,分局各单位要向市局宣传科提供2013年110接处警工作总结及先进典型事迹材料。

  (五)开展广告展板宣传。各派出所要充分利用辖区内城市大型电子屏播放110宣传动态视频,在人流密集处粘贴1-2条110宣传标语(见附件1)。

  (六)互联网及通信宣传。各单位要立足本地实际,坚持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网上宣传与网下互动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站、微博、微信、短信等媒体手段,因地制宜,深入开展多角度、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活动。宣传月期间,市局指挥中心联合各县(区、市)公安局(分局)、市局办公室、刑侦支队、治安支队、交警支队、边防支队、消防支队、网安支队、禁毒支队、经侦支队、出入境管理支队、法制支队、宣传科、户政科、科技信息化科在“新浪”、“腾讯”微博同时开展以“微笑城市 110邀您同行”为主题的微博“在线访谈”活动,市局办公室负责制定“110微博访谈”活动方案及开展相关工作。

  五、活动要求

  (一)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110宣传月”活动,确保取得实效。

  (二)要加强与宣传部门及有关媒体联系,邀请电视台、报社等媒体参加110宣传月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媒体对110工作进行全面、客观的宣传报道。

  (三)对活动开展进行督导检查。

  (四)各单位要对此次宣传月活动及时进行总结并形成文字材料,于20**年1月9日下午17时前将110宣传日活动总结、音像资料及统计表(见附件2),通过“OA办公系统”报分局办公室;110宣传月活动总结于1月30日前通过“OA办公系统”报分局办公室。

2016年110宣传日活动实施方案

  【篇一】

  一、指导思想

  围绕“110,与您携手共创平安”这一主题,突出宣传重点,开展内容新颖、形式多样、社会广泛参与的宣传活动,让群众深入了解110接处警工作,了解公安机关系列便民利民服务举措,拉近警民距离,增近警民关系,力求宣传效果更加明显,确保110宣传活动深入持久。同时,将传统走访宣传与现代媒体传播手段有机结合起来,大力宣传110在打击犯罪、维护治安、服务群众中涌现出的感人事迹和先进典型,教育引导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理解110、关心110、爱护110、支持110,共同促进110的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分局成立由沙市区委常委、公安局长黄万发任组长,副政委王新、政工室主任马超任副组长,指挥中心、政工室、警务保障室、网监大队、巡警大队、消防大队等部门负责人及各派出所负责人为成员的“ 110宣传日”活动领导小组。指挥中心具体负责活动的筹备、策划、实施。

  三、活动安排及任务分解

  (一)党委成员“当一天接处警民警”岗位活动。

  活动时间:2015年1月10日前。

  活动内容:分局党委成员分别深入指挥中心、警务站、派出所和社区等岗位跟班作业,走访群众,体验实情,督促指导接处警工作。

  责任单位:指挥中心、政工室、巡警大队、各派出所

  (二)开展对外宣传活动。

  活动时间:2015年1月5日至10日

  活动内容:

  1、在警务站、派出所的LED显示屏上发布110宣传标语;在辖区繁华街道、路口悬挂110宣传横幅;在“平安沙市”网上公安局主页进行宣传。

  2、各派出所组织社区民警深入辖区学校、单位,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宣传材料和征求意见表、个别走访等形式,征求群众对110的意见、建议,重点回访曾经投诉过110或警情回访中不满意的当事人,调查情况、消除误解,进一步增进警民互信。

  3、巡警大队沙隆达警务站因地制宜开展110宣传咨询活动,宣传危难时如何正确、快速拨打110报警,提高为民服务意识,最大限度地发挥110的作用,减少恶意骚扰110现象的发生。

  责任单位:指挥中心、政工室、巡警大队、各派出所

  (三)沙隆达广场集中开展110宣传活动

  活动时间:2015年1月10日9时至11时

  活动内容:配合市局通过摆放展板、印发宣传册等宣传方式,在沙隆达广场开展110宣传咨询活动,提高人民群众自身防范能力和意识。

  责任单位:指挥中心、政工室、警务保障室、巡警大队、消防大队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110宣传工作的重要意义。开展110工作的宣传活动,是爱民实践活动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进一步密切警民关系、建立完善应急机制、推进110接处警工作再上新台阶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此次宣传工作。

  (二)创新宣传形式,大力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各单位要集思广益,灵活创新,既要充分利用电视台、电台、报纸、户外LED显示屏等传统新闻媒体、媒介,还要依托网上公安局、公安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通过在线访谈、微访谈、微博联动直播等有效形式,全方位、深层次、多渠道开展宣传活动,真正达到宣传效果。

  (三)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宣传活动广泛深入。各单位要认真研究、及早谋划,精心制定宣传活动的计划和安排;要采取多种措施,积极发动社会各界及广大群众参与活动,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篇二】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110及110社会联动主题宣传活动,全面展示全县公安机关及110社会联动部门在服务群众、服务社会方面取得的成绩和新亮点,展示公安机关及110社会联动部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人民群众的新形象,进一步增强110和110社会联动工作透明度,增进人民群众对110和110联动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推进社会管理和服务创新,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活动内容及责任单位

  (一)开好座谈会。春节前,结合行风评议、效能考评邀请行风廉政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区居委会代表、群众(客户)代表召开座谈会,征求对单位和行业工作意见和建议。

  责任单位:各110接处警单位

  (二)深入开展访评活动。结合公安部部署的'“三访三评”大走访活动,组织民警深入上街面、进社区、入学校、走企业、下乡村,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对接处警工作的意见(责任单位:各派出所、治安大队、刑侦大队、交警大队)。元旦过后邀请联动单位领导、金融单位保卫部门领导到指挥中心座谈并参观,座谈内容110社会联动工作、CK报警联动工作(责任单位:指挥中心)。

  (三)组织一次110专题采访报道。活动期间邀请明溪电视台记者对110工作进行专题采访;在电视台《侨乡警务》栏目做一期110工作专题报道。

  责任单位:警公办。

  (四)向手机用户发送110宣传短信。宣传短信内容由县警公办拟定,县指挥中心负责协调移动、联通、电信部门向手机用户发送宣传主题的公益短信。

  责任单位:指挥中心、警公办。

  (五)举办110宣传日大型广场宣传活动。时间:1月10日上午10∶00至11∶30,地点:珩城综合市场,参加单位:县局指挥中心、警务保障室、警公办、治安大队、刑侦大队、交警大队、消防大队、城关派出所,城区各110社会联动单位。活动现场将设立五个活动区:警民恳谈区、联动服务区、警民互动区、展版宣传区。邀请有关县领导及110联动指挥部领导出席。

  1.联动服务区。参加单位:城区110社会联动部门共15个单位,每个单位至少2人参加。活动内容:由110社会联动部门发放宣传单、办事须知,提供法律法规和业务咨询活动。

  责任单位:指挥中心负责组织,各成员单位参加。

  2.警民恳谈区。参加单位:指挥中心、警务保障室、出入境、警公办、治安大队、刑侦大队、交警大队、消防大队、城关派出所。每个单位至少2人到场参加。活动内容:在现场与群众恳谈,与群众面对面交流,听取群众对公安工作、警民关系建设等的意见和建议,解答群众咨询,分发宣传品,为群众现场办理有关公安业务。

  责任单位:县警公办、各参加单位。

  3.警民互动区。参加单位:刑侦大队、警公办和警务保障室。活动内容:向群众现场展示、演示公安新型武器装备、警用器械。

  责任单位:警务保障室。

  4.展板宣传区。由公安交警、刑侦、消防部门及110社会联动部门提供宣传展板,向群众宣传相关知识和法律法规。

  责任单位:110社会联动办、各参加单位。

  5.开展网络宣传活动。警公办民警在宣传活动现场开展网络在线宣传,携带笔记本电脑,电脑面板粘贴“明溪县公安微博”字样及网址,通过本单位的官方微博,适时播报活动情况,与在线网民进行现场交流。

  责任单位:县警公办。

  6.进行连线广播。市局在三明广播电台《警民时空》栏目开辟特别节目,与全市各县(市)活动现场进行连线广播。连线时间从10时开始。连线顺序:永安、沙县、大田、尤溪、将乐、泰宁、建宁、宁化、清流、明溪。每个现场连线二至三分钟。县警公办应事先做好连线准备,指定专人播报。播报内容应突出本单位活动的特色,做到生动活泼。

  责任单位:指挥中心、警公办。

  7.组织文艺表演。邀请县老年文艺演出队表演相声、小品等,向群众展示民警接处警工作和“110”职责等内容。

  三、有关事项

  (一)指挥中心负责落实“110宣传活动”珩城综合市场使用场地,城关所负责现场秩序维护,交警大队负责现场交通秩序维护。

  (二)指挥中心负责制作宣传场所的110宣传主题的横幅、气球拱门。

  (三)参加活动情况收集和总结由指挥中心与警公办负责上报。

  (四)主题宣传日活动期间,各接处警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组织,亲自到场参与宣传活动。

2016关于110宣传日活动策划方案

  【篇一】

  一、活动主题

  110,守护您平安

  二、活动时间

  201*年1月8日至10日

  三、宣传内容

  要紧紧围绕“110,守护您平安”的宣传主题,以弘扬“漳州110”精神为主线,大力宣传近年来我县110工作所取得的成效和为民服务实践中推出的新举措和新办法,特别是在打击犯罪、维护治安、服务人民、服务社会等方面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教育引导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理解110、关心110、爱护110、支持110,共同促进110的发展。要以宣传我县公安机关在综合警务改革创新中构建起的“扁平指挥、属地管辖、网格巡逻、责任到人”新型警务机制所发挥的效能为重点,结合王惠敏厅长莅漳调研提出的“创新管理、优化机制、规范执法、强化服务”要求,结合市局即将出台的《大力弘扬“漳州110”精神 打造全警110工作意见》,结合开通12110短信报警、异地拨打110报警等便民利民措施,以及接处警短信回访评议、倒查整改、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等活动成效,认真梳理、提炼并积极推广110接处警工作及全警110的新举措、好做法,确保“漳州110”旗帜永远高高飘扬。同时,要继续强化110常识的宣传,引导公众珍惜爱护110、正确使用110,努力减少无效报警和恶意骚扰等现象。

  四、宣传形式

  (一)开展一次街头宣传活动。1月10日为宣传活动统一行动日,要通过设立咨询台、悬挂横幅、摆放展板、印发宣传册等常规宣传方式,在中心地段、繁华场所等群众较为集中的区域,因地制宜地举办宣传咨询活动。

  (二)开展一次民警进社区活动。结合即将开展的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派出所要组织民警深入社区,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宣传材料和征求意见表、个别走访等形式,征求群众对110接出警工作的意见、建议,重点回访曾经投诉过110或接处警短信回访中不满意的当事人,调查情况、消除误解,进一步增进警民互信。

  (三)开展一次微博直播。借助公安微博这一新兴媒体的影响,拓展警民沟通联系渠道,对各单位的活动情况进行广泛宣传,并在110宣传日当天,通过公安微博对活动进行直播。

  (四)开展一次走访慰问活动。各单位要深入走访结对帮扶困难群众,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学习、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传递党和政府的关爱和温暖,树立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

  (五)开展一次媒体集中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通过组织访谈、专题报道、邀请记者跟踪采访等形式,进一步扩大宣传面。

  五、县局110统一行动日宣传活动安排

  活动时间:1月10日上午9:00开始

  活动地点:古街路口

  分工安排:由县局相关警种部门组织上街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具体分工安排如下:

  1、指挥中心:在活动现场组织民警开展110常识宣传、12110短信报警、网上110报警服务宣传;开展110日常法律、相关公安业务咨询;发放《安全防范手册》等宣传品。

  责任领导:郭锡旻主任

  2、治安大队、南诏派出所:分别在活动现场设立户政、交通安全、治安防范、禁毒等宣传站点,通过向群众发放交通安全宣传单、治安防范宣传单,现场解答防盗窃、防诈骗、防火灾常识,特别是要大力宣传去年10月开通的“96110转8福建警方防骗咨询热线”及近期的“雷霆治爆”专项行动。

  责任领导:林军大队长、沈诏东所长

  3、经侦大队:结合实际与相关部门联合举行防范非法集资、信用卡犯罪等金融犯罪、知识产权犯罪、商贸犯罪及打击传销等相关宣传;以剖析案例、风险提示等多种形式,宣传各种经济犯罪活动的危害,揭露犯罪手法,增强群众的防范意识和能力。

  责任领导:沈陇武大队长

  4、禁毒大队:通过展示毒品实物、禁毒展板和发放宣传单、现场讲解等形式,开展禁毒宣传知识活动,提高广大群众“珍爱生命,拒绝毒品”的自觉性。

  责任领导:黄舜强大队长

  5、消防大队:通过发放消防宣传材料,接受群众现场咨询的方式,推广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群众恳谈,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消防安全专群结合的新途径,不断提高群众抵御火灾能力,确保社会安全稳定。

  责任领导:周继秋大队长

  6、交警大队:通过发放交通安全宣传材料,开展交通安全咨询,大力宣传新交规;征求群众对城区道路交通管理、交通违法处理、交通事故处理、车辆及驾驶人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解答群众涉及交通安全方面的咨询,并负责维护现场交通秩序,确保畅通

  责任领导:黄剑鹏大队长

  7、政工室:负责统一行动日当天各警种部门的活动安排,组织现场的宣传报道,并开展微博在线直播。

  责任领导:张望春主任

  8、警务保障室:负责活动场地安排、标语张挂、桌椅布置及茶水供应等后勤保障工作。

  责任领导:李小明主任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110宣传工作在展示民警良好形象、密切警民关系和推动公安工作发展等方面的重要意义,将此次110宣传活动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精神的一项具体行动和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前期热身,切实加强领导,狠抓措施落实。活动期间,县局将成立以县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徐斌任组长,党委委员、政工室主任张望春,党委委员、指挥中心主任郭锡旻为副组长,有关警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110宣传日”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本次宣传活动的筹备、策划、实施,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细化措施,明确责任。各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措施,将责任分解落实到民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各单位也要加强协调保障,警务保障室要为活动安排专门经费,调配必要的车辆和装备;指挥中心要主动加强与消防、交警等警种部门沟通协调,切实形成合力;宣传股要充分挖掘新闻资源,积极引导地方主要新闻媒体在重要栏目和重要版面加大宣传力度,力争使活动取得最佳效果;县局也要加强与县政府、文明办、电力、民政、环保等联动单位的协调配合,共同开展咨询答疑活动,大力宣传110拓宽服务范畴、开展社会联动等方面的便民利民措施,使110工作更加深入人心。

  (三)精心策划,强化宣传。各单位要提前谋划,及早加强与宣传股和新闻媒体的协调沟通,主动了解宣传需求,并精心准备鲜活案例、感人事迹和先进典型素材,确保宣传有声有色。要集思广益,灵活创新,不仅要充分利用电视台、电台、报纸、户外LED显示屏等传统新闻媒体、媒介外,还要依托公众服务网、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特别要借助公安微博的影响力,通过在线访谈、微访谈、微博联动直播等有效形式,全方位、深层次、多渠道开展宣传活动。

  【篇二】

  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的部署,为大力宣传公安机关110接处警工作,充分展示110在依法打击违法犯罪、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积极推进平安中国建设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增进人民群众对接处警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市局拟于2015年1月10日上午组织开展以“110,与您携手共创平安”为主题的“110宣传日”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密切警民关系,树立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亲民、爱民、为民新形象,全面宣传110打击犯罪、维护治安、服务群众的新举措,进一步强化长乐公安在人民群众中的影响力、认知度、公信力,切实提升保民平安、服务社会、规范执法、队伍管理的水平,推动长乐公安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2015年1月,市局将紧紧围绕“110,与您携手共创平安”这一主题,组织开展“110宣传日”活动,进一步增进社会各界对110报警服务工作的理解、关心和支持,促进和谐警民关系建设。为确保此次“110宣传日”活动顺利开展,市局成立由刘赛铃副书记任组长,指挥中心、政工室、警务保障室、治安大队、刑侦大队、经侦大队、禁毒大队、网安大队、消防大队、交管大队、巡特警大队、各派出所领导为成员的“110宣传日”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指挥中心主任潘永杰兼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110宣传日”各项具体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活动步骤

  此次宣传活动分为两方面。一是各派出所紧紧围绕“110,与您携手共创平安”的宣传主题,大力宣传110在打击犯罪、灾害救援、应急处突和救危解难等方面的先进事迹,大力宣传12110短信报警、微信报警、微博报警、网络报警、视频报警和反诈骗110线上报警等便民利民服务措施,充分展示近年来110建设发展的新成果。同时,要继续强化110常识的宣传,引导公众珍惜爱护110、正确使用110,努力减少无效报警和恶意骚扰等现象。各派出所在1月份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便民利民和公安工作宣传活动,并主动征求辖区群众对110接处警工作的意见建议;二是1月10日根据市局统一安排,在繁华地段开展“110,与您携手共创平安”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活动。在活动现场悬挂横幅、摆放展板、发放宣传品、开展便民利民活动和收集群众意见建议等宣传活动。

  三、具体任务

  (一)征求意见活动

  各派出所要在1月9日前邀请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警风警纪监督员及群众代表走进警营,组织开展警营开放日活动,向辖区群众介绍201*年全年本辖区公安工作及取得的成绩并征求群众意见,使广大辖区群众了解辖区治安形势、参与辖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支持公安工作。

  (二)集中宣传

  2015年1月10日上午9点,市局将在会堂广场进行集中宣传。届时,治安、刑侦、经侦、禁毒、网安、消防、交管、巡特警、城关所、航城所等单位安排民警到场进行现场咨询活动。各单位要提供反映我局警营文化建设、打击犯罪、强化治安防范、信息化建设、畅通工程和110接处警工作等方面成果的图片展板、宣传单等宣传资料,并按规定时间将宣传品送至指定宣传地点。指挥中心负责做好协调工作;政工室负责邀请新闻媒体做好宣传活动;警务保障室负责场地联系、横幅制作、展台设置等相关事宜。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谋划,认真组织。

  110是公安机关受理群众报警求助的窗口和应对处置重大突发情况的指挥枢纽,有困难打110已成为广大人民群众遇到危难、身处险境时的第一选择。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110宣传工作,对于锻造公安工作品牌、展示公安民警良好形象、构建和谐警民等方面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重要载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谋划安排,务求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二)创新思路,突出重点。

  此次宣传日活动,各单位在宣传活动中要体现各自工作实际,坚持“传统宣传方式与现代媒体手段相结合、网上宣传与网下互动相结合、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因地制宜、形式多样地开展各项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体、报纸、刊物、电视台、公交广告、广播电台、互联网、手机短信、微信、微博等宣传手段,采取制作板报、设立咨询台、专题访谈、邀请记者随警采访等围绕主题、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切合实际、贴近群众的宣传方式,形成全方位的宣传阵势和舆论氛围。要大力宣传110在打击犯罪、维护治安、服务群众工作中涌现出的感人事迹和先进典型,同时也要公开曝光一些恶意骚扰、滥打110的反面典型;既要从社会和群众的视角准备素材、开展宣传,又要加强安全知识普及,使群众了解正确拨打110和通过110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知识。

  (三)警容严整,语言文明

  参加“110宣传日”活动的民警统一着冬季执勤服(戴大檐帽)。宣传活动中要做到警容严整,举止端庄,语言文明,待人热情礼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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